在日本遺失在留卡或護照?請這樣做
CEO / 日本生活專家
更新於: July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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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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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答(30秒): 請按此順序處理。(1) 前往警局,提出遺失申報,並取得遺失證明。 (2) 若遺失的是在留卡(在留卡,zairyu card),請在14天內到管轄你住所的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補辦——免費。(3) 若遺失的是護照,請聯絡貴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補發;警方證明正是串連這兩者的關鍵文件。請先完成報警這一步,因為入國管理局和大使館都會要求出示這份文件。
本文為一般性指引,並非法律意見。規定、費用與處理時間會變動,並因國籍與當地辦事處而異。採取行動前,請務必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警方及貴國大使館確認。
先深呼吸——然後按順序做這三件事
在異國遺失身分證件,會讓人覺得像是緊急事件。好消息是:日本有一套清楚且行之有年的流程,而且遺失證件案件對警方和入國管理局來說都是家常便飯。訣竅在於把這些步驟按正確順序完成,因為每一步都會產生下一步所需的文件。
- 警方——申報遺失,取得遺失證明。
- 入國管理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ISA)——補辦你的在留卡。
- 貴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補發你的護照。
在留卡和護照是由完全不同的機關核發的——在留卡由日本核發;只有你的母國才能核發你的護照。所以如果你兩者都遺失了,你最終會同時走第2條和第3條路線。無論如何,都先從警方開始。
步驟一:提出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
前往最近的警察署或派出所(交番,koban)。告訴他們你遺失了什麼、大概在哪裡與何時遺失,以及你的個人資料。他們會受理遺失申報,並核發一份遺失/失竊證明——日文稱為 ishitsu todoke juri shomeisho(遺失申報受理證明)。對在留卡而言,最重要的是報案回執號碼。
為什麼這要放在第一步:入國管理局要求提出在留卡遺失或失竊的證明(報案回執號碼),而你的大使館在補發護照時也會需要報案紀錄。一趟警局之行可同時供後面兩個步驟使用。
提醒事項:
- 帶上你手上仍持有的任何證件(例如,若只遺失在留卡,就帶護照;若只遺失護照,就帶在留卡)。
- 若是失竊,請明確說明——失竊和單純遺失的紀錄方式不同。
- 請對方以書面形式開立文件,並在手機裡留存一張照片。
步驟二:在入國管理局補辦在留卡
如果你是中長期居留者,而你的在留卡遺失、失竊或毀損,你必須到管轄你住所的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補辦。
關鍵期限
請在你得知在留卡遺失或失竊那一天起14天內申請。若證件遺失時你人在日本境外,這14天從你下次再入國日本之日起算。錯過此期限可能會有罰則,所以請把它當作不可妥協的截止日。
應攜帶物品
- 在留卡補辦申請表(可在辦事處或ISA網站取得)。
- 一張照片,4公分 x 3公分,3個月內拍攝。(兒童的照片規定可能不同——請查閱最新的ISA指引。)
- 一份證明遺失或失竊的文件——你的報案紀錄,含回執號碼。
- 你的護照及/或任何可顯示你在留資格的文件。
費用與時程
- 補辦遺失、失竊或毀損的在留卡免收任何費用。
- 原則上,新卡會在辦事處當天核發。
- 辦事處一般於平日9–12:00與13–16受理申請(受理時間可能因辦事處而異)。
關於離你最近的辦事處與語言協助,ISA設有提供多語支援的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0570-013904)。前往前請先確認所需文件。
若你在國外遺失在留卡
你無法從日本境外申請新的在留卡。有兩件事能幫上忙:
- 一位在日本可信賴的代理人(家人、朋友或你的雇主)可代你向入國管理局申請取得遺失證明並寄給你。
- 若要在沒有實體卡的情況下再入國日本,你需要有效的再入國許可,或符合特別再入國許可的資格(一般是在離境後一年內、且在你的在留資格期間內再入國)。再入國許可與入境許可不同——入境審查官在機場仍會對你進行審查。之後請在再入國起14天內申請補辦。
內部連結建議:請參閱 /zt/my-number-card-complete-guide-foreigners——你的My Number卡(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與你的在留期間綁定,因此在留資格的變動也可能影響它。
步驟三:透過貴國大使館補發遺失的護照
只有你的母國能核發你的護照,所以這一步要透過貴國在日本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而非日本入國管理局。各項程序、費用與時程因國籍而有很大差異,所以請務必先查閱貴國大使館的頁面。
典型流程大致如下:
- 取得警方遺失證明(上述步驟一)。
- 聯絡貴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前往前先致電或查閱其網站,並在需要時預約。
- 本人親自申請,備齊他們指定的文件。
- 若你有急迫的行程,請在完整護照(較慢)與緊急/臨時旅行證件之間做選擇。
常見要求的文件(請向貴國大使館確認):
| 項目 | 備註 |
|---|---|
| 警方遺失/失竊證明 | 來自步驟一 |
| 國籍證明 | 例如國籍證明書、遺失護照的影本 |
| 附照片身分證件 | 駕照、國民身分證、在留卡 |
| 護照用照片 | 尺寸與背景規定各異——請先確認 |
| 申請表 | 視國家而定;部分國家需另填「護照遺失」表格 |
| 費用 | 因國家而異/請查閱官方來源 |
僅供參考的範例——美國公民:駐日美國大使館建議先向當地警方申報遺失,然後本人親自申請,備齊DS-11與DS-64表格、一張2英吋 x 2英吋白底照片、國籍與身分證明,以及護照本費用(撰文當時為165美元);處理最長可能約需8週,急迫行程可申請1年限定效期的緊急護照。其他國籍規定不同——請依照貴國大使館的指示。
別忘了:取得新護照後的入境許可印章
如果你是在日本境內補發護照,你的在留資格原本存在於舊護照的戳章裡。在你領到新護照後,請帶著它(以及你的警方證明)前往入國管理局,請他們將你的入境許可移轉/查核到新護照,使你的新護照反映你的合法在留。請向ISA辦事處確認確切的步驟。
兩者同時遺失?這裡是合併後的順序
- 警方 → 一次遺失申報涵蓋所有項目;取得證明與回執號碼。
- 入國管理局 → 在14天內補辦在留卡(免費)。
- 大使館 → 補發護照。
- 必要時再回到入國管理局 → 查核新護照上的入境許可。
如果你連卡片或手機也一併遺失,請在你的身分證件處理妥當後,參閱我們的一般安全與生活指南。
一些人們常搞錯的地方
- 「在留卡晚點再處理。」 在留卡的時鐘是14天——別讓它溜走。
- 「入國管理局可以補發我的護照。」 不行。護照只能由貴國的大使館核發。
- 「補辦要花錢。」 遺失/失竊/毀損的在留卡補辦是免費的。(護照補發則不是。)
- 「我不需要報案紀錄。」 你需要——這是入國管理局和大使館都會要求的文件。
- 隨時攜帶身分證件。 中長期居留者依規定須隨身攜帶在留卡;在等待期間,請隨身帶著你的警方證明和任何補辦相關文件。
常見問題
我有多久時間補辦遺失的在留卡?
從你得知遺失或失竊那一天起14天。若證件遺失時你人在國外,這14天從你再入國日本之日起算。
補辦在留卡要花多少錢?
補辦遺失、失竊或毀損的在留卡是免費的。補發護照則需付費,金額因國家而異——請查閱你的大使館。
我真的需要先報案嗎?
是的。入國管理局需要遺失證明(報案回執號碼)才能補辦你的卡,而你的大使館在補發護照時通常也需要報案紀錄。一趟警局之行可同時涵蓋兩者。
我在日本境外旅行時遺失了在留卡。現在該怎麼辦?
你無法從國外申請。請找一位在日本的代理人替你取得遺失證明,確認你能夠再入國(持有效的再入國許可或特別再入國許可),並在再入國日本起14天內申請補辦。
等待新在留卡期間,我可以離開日本嗎?
在未先處理好再入國事宜前,這樣做並不安全。你的在留卡與再入國資格是綁定的,沒有卡片或適當許可,你可能無法正常再入國。在訂購行程前,請先與你的入國管理局洽詢。
我可以打電話找誰用英文求助?
ISA的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0570-013904)就在留卡相關問題提供多語支援。護照方面,請致電貴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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