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入境許可完整指南:視為再入境許可 vs 一般再入境許可
CEO / 日本生活專家
更新於: July 24, 2026
生活基礎服務
本文的核查方式
在可核查範圍內,對照官方、合作方和已審查資料更新。
最後更新: 2026年7月24日
區分官方/合作方資訊與實務提示。
價格、審核、文件和規則可能變化。
部分後續連結可能產生收益。
需要確認: 審核、簽證/稅務/法律、庫存/空房和活動條件不保證。請在官方或合作方頁面確認。
快速答案(30秒版): 如果你持有日本在留卡,並且會在1年內回到日本(且在目前在留期限屆滿之前),你幾乎都符合「視為再入境許可」(免費的特別再入境許可)資格——只需要在機場出境卡上勾選欄位,不需要事先申請。如果你的行程會超過1年,就必須在出境前申請「一般再入境許可」,費用依單次或多次使用而定,為4,000日圓至7,000日圓,效期上限為5年(特別永住者為6年)。如果出境時兩者皆無,你的在留資格會在走出出境閘口的那一刻起失效。
為什麼這一張表格比任何其他表格都重要
在日本長期居留的每一個人——工作簽證持有人、配偶簽證持有人、永住者、留學生——遲早都會有理由要飛回國:家庭緊急狀況、婚禮、需要長期在海外工作的職務,或只是一趟遲來已久的假期。多數人沒有意識到的是,根據日本入國管理法,單純離開日本在預設情況下就會取消你的在留資格。再入境許可制度的存在,就是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做對了,這個程序幾乎不會被注意到——勾選一個欄位,像平常一樣走過入境審查。做錯了,你可能回到日本才發現自己的簽證、工作許可,甚至在最壞的情況下連永住權都已經消失。
本指南涵蓋兩套制度:涵蓋大多數行程、免費且自動生效的視為再入境許可,以及適用於較長期缺席、需要正式申請並付費的一般再入境許可。
法律依據:入管法第26條
再入境許可是依據《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26條授予的。原則很簡單:如果外國籍在留者未經再入境許可就離開日本,其在留資格與剩餘在留期限會在出境當下失效。要再次入境,必須從頭重新申請簽證,並再次經過與從未在日本居住過的人相同的登陸審查程序。
不論是以下哪一種形式,再入境許可都能讓你在人身位於國外期間,維持現有的在留資格、剩餘在留期限與在留卡的效力。
視為再入境許可——幾乎每個人都應該使用的制度
視為再入境許可——正式名稱為minashi sainyukoku kyoka (再入国許可)——於2012年7月9日隨著入管法修正而導入,如今已是絕大多數出境情況下的預設途徑。
運作方式:
- 你需要持有有效護照與有效在留卡。
- 在機場向入境審查官出示這些文件時,填寫再入境者用出入境(ED)卡,並勾選表示你打算依視為再入境許可制度返回的欄位。
- 不需要事先申請、不需要前往入國管理局,也完全免費。
- 你必須在出境日起1年內重新入境日本——或在目前在留期限屆滿之前,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
最後這一點經常讓人栽跟頭。如果你出境時工作簽證只剩下8個月效期,你的視為再入境許可窗口就是8個月,而不是12個月——原則永遠是「1年,或剩餘在留期限,以較短者為準」。
真正會造成損害的陷阱:一旦你以視為再入境許可離開日本,就無法延長。沒有任何從國外申請延期的程序。如果你的期限即將屆滿,而你在時間內無法實際返回——例如遇上醫療緊急狀況、天災,或海外簽證問題——你的在留資格會在期限屆滿當天自動失效。安排返程時務必留有真正的安全緩衝,而不是抓當天班機。
由於視為再入境許可可以在每次出境時使用——只要每趟行程都在1年以內,出境次數沒有上限——大多數在留者其實從未正式申請過再入境許可。只有當單次連續缺席會超過1年,或超過你較短的剩餘在留期限時,才需要下方的一般再入境許可。
一般再入境許可——適用於較長期的出境
如果你已經知道某趟海外行程會超過1年(例如外派、長期休假、返鄉照顧家人,或類似情況),你必須在離開日本之前申請並取得正式的再入境許可——sainyukoku kyoka (再入国許可)。一旦已經出境,就無法從國外申請此許可。
重點事實:
- 兩種類型:單次再入境許可(限一次往返使用)與多次再入境許可(在效期內可無限次出境與返回——如果你預期在超過一年的期間內反覆出入境,例如與海外派駐相關的頻繁商務出差,這種類型會很有用)。
- 最長效期:多數在留者最長為5年,特別永住者(zainichi tokubetsu eijusha)最長為6年,但許可效期絕不能超過你的剩餘在留期限。如果你的簽證只剩2年效期,無論你選擇哪一種類型,再入境許可都會被限制在2年以內。
- 申請地點:於地方入國管理局,通常需要本人親自辦理,且須在出境前完成。對16歲以下申請人、因病無法親自到場者,以及透過登錄律師或行政書士(gyoseishoshi)作為授權代理人提出申請者,設有有限的例外。
- 繳費方式:以收入印紙(shunyu inshi, 収入印紙)繳納,可在入國管理局或附近購買,費用本身不能直接以現金支付。
- 費用(現行,自2025年4月1日起):單次再入境許可——櫃檯申請4,000日圓,線上申請3,500日圓;多次再入境許可——櫃檯申請7,000日圓,線上申請6,500日圓。在2025年4月的這次調整之前,費用為3,000日圓(單次)與6,000日圓(多次)。
永住者(參見我們的永住權指南)對於任何超過1年的行程,同樣使用這套一般再入境許可制度,5年上限的規定對他們同樣適用。
視為再入境許可 vs 一般再入境許可——一覽表
| 視為再入境許可 | 一般再入境許可 | |
|---|---|---|
| 法律依據 | 入管法第26條(特別規定) | 入管法第26條 |
| 適用情況 | 任何1年以內(且在剩餘在留期限內)的海外行程 | 任何單次會超過1年、或超過較短的剩餘在留期限的行程 |
| 申請方式 | 出境時在ED卡上勾選欄位——不需事先申請 | 出境前親自到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 |
| 費用 | 無 | 4,000日圓(櫃檯)/3,500日圓(線上)(單次);7,000日圓(櫃檯)/6,500日圓(線上)(多次) |
| 海外停留上限 | 1年,或較短的剩餘在留期限 | 最長5年(特別永住者為6年),受剩餘在留期限限制 |
| 能否在國外延長? | 不能 | 不是常規選項——許可在你出境前,已按預定的完整效期核發完成 |
| 所需文件 | 出境時出示有效護照+有效在留卡 | 護照、在留卡、申請表、繳費用收入印紙 |
| 典型使用者 | 一年以內的返鄉探親、度假或出差人士 | 長期外派、長期海外留學或照顧家人、頻繁的長週期商務出差 |
超過期限會發生什麼事
這不是罰款或文書延遲的問題——而是在留資格的喪失。如果你在沒有任何再入境許可的情況下離開日本,或未能在許可允許的期限內返回(視為再入境許可為1年,一般再入境許可最長5至6年),你的在留資格與剩餘在留期限會在期限屆滿當下自動失效。之後要返回日本,即使已在日本生活了十年,也必須以初次入境者的身分重新申請簽證並經過登陸審查程序。
永住者面臨另一項獨立的風險。因再入境許可過期而喪失永住資格是一條途徑。永住資格也可能依《入管法》另一條規定——第22條之4——被撤銷,前提是入國管理當局認定當事人已喪失在日本的「生活基礎」——也就是實質上已經定居海外,而非在許可效期內暫時旅行,即使該許可仍在有效期內。2024年的修正案也新增了因故意未繳納稅金或社會保險而撤銷永住資格的事由,詳細準則預計於2027年前後公布。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能防止在留資格自動失效,但如果你的實際居住狀態已經啟人疑竇,它並不能保證永住資格不會被撤銷——長期缺席之前,值得諮詢專業意見,而不只是準備許可文件。
長期出境前的檢查清單
如果你將長期離開日本一段時間——尤其是使用一般再入境許可時——出境前有幾件在日本國內的事需要處理:
- 住民票(juminhyo, 住民票)。如果在旅途期間保留日本的住址與住所,通常不需要辦理轉出登記。如果完全放棄居所,就需要提交遷出申報。詳細流程請參見我們的住民票指南。
- 國民健康保險(kokumin kenko hoken, 国民健康保険)。與你的住址登記綁定——保留登記住址,通常在不在國內期間仍需持續繳納保費;若辦理轉出,則需要正式取消保險。不要以為長期旅行會自動暫停這項義務。
- 年金(nenkin)與脫退一時金。如果你永久離開日本、辦理住址轉出,並且有年金繳費紀錄,出境後可能符合請領一次性脫退一時金(dattai ichijikin, 脱退一時金)的資格——僅限永久離境,而非單純暫時出國旅行。詳情請見我們的年金退款指南。
- 住民稅(juminzei, 住民税)與離境相關手續。你當年度的住民稅金額是依你在1月1日當天的登記狀態核定,與你何時離開無關。若你是永久離開而非暫時出境,我們的退稅與離境日本指南涵蓋完整流程。
- 在留卡。確認其到期日與你的旅行計畫吻合——無論哪一種再入境許可,都無法使你的在留卡或在留期限超過其本身的到期日而延長。續卡時機請見我們的在留卡指南。
- 郵件與家庭成員。日本郵政提供可續約的轉寄服務,而每一位持有自己被扶養簽證或配偶簽證的家庭成員,都需要各自辦理自己的再入境許可——同樣的規則適用於每一位在留卡持有人。被扶養身分與旅行的關係,請見我們的配偶簽證指南。
關於2026年費用調整的說明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已排定於2026年10月1日進行大幅費用調漲,涵蓋在留資格變更、在留期間更新,以及永住許可申請——部分永住相關費用最高將調漲至20萬至30萬日圓。截至本文撰寫時,該方案仍在公眾意見徵詢階段,目前可查到的報導範圍並未將再入境許可費用列入其中——但費用標準可能在極少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變動,申請前請務必重新確認現行費用。如果你同一時期也需要辦理在留資格更新,我們的簽證更新與費用指南持續追蹤2026年整體費用動向。
常見問題
如果我以視為再入境許可出境,結果在國外停留超過一年會怎樣?
一旦1年的窗口(或你較短的剩餘在留期限)屆滿,你的在留資格與剩餘在留期限就會自動失效。要返回日本,你必須以初次入境者、而非返日在留者的身分,重新申請簽證並再次經過登陸審查程序。
我已經在國外了,還能延長視為再入境許可嗎?
不行。視為再入境許可一旦你離開日本後就無法延長。如果你發現自己的返程會超過期限,實際可行的選項只有在期限前趕回日本,或者,如果真的做不到,就必須接受在留資格將會失效,並準備重新申請簽證。
短期返鄉前需要事先申請什麼嗎?
如果你的行程在1年以內,而且你目前的在留期限在你返日前不會屆滿,就不需要事先申請任何東西。只要在出境時出示有效護照與有效在留卡,並在ED卡上勾選再入境欄位即可。
一般再入境許可要花多少錢?
自2025年4月起,單次再入境許可在入國管理局櫃檯申請為4,000日圓,線上申請為3,500日圓;多次再入境許可櫃檯申請為7,000日圓,線上申請為6,500日圓。費用以收入印紙繳納,不能直接以現金支付。
永住者也可以使用視為再入境許可嗎?
可以。永住者對於較短期的行程,同樣適用1年的視為再入境許可規則,對於較長期的行程,也可以申請一般再入境許可——效期上限為6年而非5年。永住者也應注意,長期缺席可能會依《入管法》其他規定,引發關於其在日本「生活基礎」的另一項獨立問題,這與再入境許可本身的效力無關。
每一位家庭成員都需要自己的再入境許可嗎?
是的。再入境許可與個人自己的護照及在留卡綁定,因此持有被扶養簽證或配偶簽證的配偶或子女,即使全家一起旅行,也都必須各自辦理自己的視為或一般再入境許可。
如果我沒有有效護照怎麼辦?
無法取得有效護照的外國籍人士——例如無國籍人士,或處於類似情況者——仍可透過入國管理局取得一般再入境許可。視為再入境許可所需的「護照加在留卡」途徑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請直接與入國管理局洽詢。
一般再入境許可可以線上申請嗎?
可以。一般再入境許可提供線上申請管道,費用比櫃檯申請略低(單次3,500日圓 vs 4,000日圓;多次6,500日圓 vs 7,000日圓)——在依賴這項管道之前,請於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線上申請入口確認目前的申請資格。
本文涵蓋直接影響你在日本法律在留資格的入國管理程序。相關規定、費用與辦理細節可能會變動,且個人情況(簽證類型、剩餘在留期限、過往入境紀錄)各不相同。在依賴再入境許可制度安排旅行計畫之前,請直接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isa.go.jp)或所轄地方入國管理局確認現行規定,若情況超出一般短期行程的範圍,建議諮詢合格的入國管理專業人士(行政書士或入國管理律師)。
最後更新:2026年7月
稍後保存此指南?
您可能還需要這些資訊。請將此頁面加入書籤,以便隨時存取。
獲取最新的簽證更新
直接接收有關簽證要求和新居留身份的重要更新至您的收件箱。
正在閱讀繁體中文文章?
一起改善這樣的繁體中文日本生活指南
如果這篇文章有幫助,但有些表達不夠自然,你的母語檢查可以讓下一篇繁中指南更容易被在日外國人理解。
免責聲明
※ 本文資訊截至撰寫之時準確無誤。法律法規可能會發生變化,請務必查看官方來源以獲取最新資訊。對於因本文內容造成的任何損害,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